员工在工厂工作,是否按产品和材料的价格赔偿合理?

员工把公司的财物损坏了,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损坏的,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,其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法律依据: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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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法律对于损坏公司财物的具体赔偿要求没有相关的规定,但是损坏公司财物一般分为自身原因和外在原因,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甚至达到一定的程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,但是赔偿也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。如果不是劳动者的原因,劳动者不存在过失,一般情况下是无需赔偿的。法律依据: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: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。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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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一、如果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,应当按实际价值赔偿。二、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坏,可以协商处理。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损坏财物赔偿制度,按制度规定赔偿。法律依据: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,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经济损失的赔偿,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。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.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,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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